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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千家企业将受惠500余万元
发表时间: 2013-08-06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闭]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 夏金秀 通讯员 陈倩倩)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免收出口商品法检费用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淄博检验检疫局对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该项政策将惠及淄博辖区出口企业1000余家,预计可为企业减免费用500余万元。
  据悉,免收的具体项目包括: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禁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违规收费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积极做好公示和宣传工作。
  在免收出口商品法检费用期间,各直属单位要在门户网站、申报大厅等处向检验检疫相对人公示和宣传免收政策,制定更加便捷的办事流程,确保免收政策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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