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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奉岩: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诚实守信)
发表时间:2019-08-22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闭]

  孙奉岩,女,汉族,1984年11月出生,群众,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聂村村民,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

  1992年,8岁的孙奉岩在一次体育课上跳远时伤到了腰部神经,从此留下病根。随着时间推移,她的病逐渐加重,从一开始腿部莫名其妙地疼痛、胳膊无法抬起,到最后面部神经坏死让她无法表达喜怒哀乐,双臂萎缩不能承受重物,腿部残疾只能蹲着行走……然而打击却没有停止,1999年父亲因患尿毒症去世,2001年母亲又因癌症晚期离她而去,只剩下年迈多病的奶奶和4岁的妹妹与她相依为命。

  父母的离去除了带给孙奉岩巨大的悲痛外,还留下了一笔35000元的债务。俗话说“人没账烂”,更何况对这个毫无偿还能力的家庭。

  孙奉岩却不这么想:“人家借给俺钱时都不怕俺还不起,俺怎能因为父母的去世赖账?这账我一定要还。”2002年,18岁的孙奉岩用残疾的身躯担负起生活的重担后,详细记录下每一笔欠账,她下定决心,不管用多长时间,也要把债还清。当时,加上奶奶的抚恤金、自己与妹妹的低保,家里每个月有不到200元的收入,一家三口就省吃俭用。

  “那时家里还有7分地,除了给年幼的妹妹买点细菜外,粮食和菜基本不用花钱。”忆起攒钱的日子,孙奉岩并没感觉有多苦。话虽这么说,可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就这样,一年下来,她竟然省出了700多元,加上过年村里镇上的救济金,奶奶的抚恤金,孙奉岩凑够了第一笔2000元债款。

  当年迈的奶奶将钱送到邻居手里的时候,老邻居说什么也不收。一连送了几次,老邻居拗不过执着的老人,收了下来。

  就这样,债款在一天天的积攒、一次次的偿还与拒绝、拒绝与偿还中慢慢减少、终于还清。“俺知道他们不收是想帮俺,可俺不能让好人吃亏,还上这些账我死也闭上眼了。”孙奉岩的奶奶老泪纵横。

  孙奉岩用柔弱的肩膀,担起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她凭着这一股子韧劲,一分一分节省,一元一元积攒,一笔一笔偿还……用了十年时间,终于还清了父母生前留下的35000元债务。孙奉岩说:“没了债务,睡觉也觉得踏实,以前受的苦,与现在的心安比起来,都算不了什么。”

  十年艰辛,孙奉岩偿还完父母遗债。面对未来,孙奉岩决定用双手、用劳动回报社会,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接触到了手工串珠工艺品制作,心灵手巧的她迅速掌握了这一技术。现在孙奉岩已经能够熟练编织上百种串珠产品,也有了自己的劳动收入。“一个月少了就几十块,多了能到一两百,能用双手赚取劳动所得,这让我对生活,对自己开始充满自信”。尽管收入并不高,但这对孙奉岩来说,是她还清债务后,开启新的人生的第一步。

  2013年被省委宣传部表彰为山东省第四届道德模范,被省文明办表彰为“山东好人”十大年度人物,2014年被团省委表彰为首届山东省“乡村道德好青年”。

责任编辑:葛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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