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淄博文明网首页 > 专题 > 网上好人馆 > 淄博道德模范
李向利:第六届全省道德模范(敬业奉献)
发表时间:2019-08-22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闭]

  李向利,男, 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西六路派出所副主任科员,第六届全省道德模范。

  2008年,李向利因罹患胃癌切除了胃部的85%,胃部仅剩核桃大小,身体状况严重滑坡,被称为“无胃警察”。但凭借对公安工作的热情和对辖区老百姓的责任感,他以超常毅力顽强与病魔抗争,化疗完就立即回到岗位。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他不怕危险、冲锋在前,多次置生死于度外,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2011年11月2日,一伙嫌疑人准备在酒吧火拼,当时子弹已经上膛,不及时制止后果不堪设想。李向利在抓捕嫌疑人时,面对顶在额头上的双管猎枪,他冒着生命危险果断处置,迅速将多名嫌疑人抓捕归案。这次抓捕,李向利左手小指受伤变形,留下的疤痕至今还清晰可见。

  为了更优质服务辖区群众,他总结出了“辖区社情熟记心、警情处理服人心、警民鱼水暖人心”“接到警情勿慌乱,确定位置最关键,避开人流选路线,人员装备须规范”的“三心四诀”处警法,每次出警速度都能提升二至三分钟。他将派出所接处警的岗位当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他把社区大妈当自己的亲人照顾,还曾让失足少年找到了工作。在处理一起起家庭琐事、邻里纠纷中,他总结出了“遇到纠纷要冷静、耐心倾听找原委;划清责任要公平、处理过程显公正;思想工作要细致、矛盾化解促和谐”的工作法。2018年以来,他已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辖区的110警情同比下降7.9%,盗窃警情同比下降33%,“两抢案件”至今无发案,刑事案件发案同比去年下降38%。

  李向利之所以能够感动那么多认识和不认识他的人,很重要的一点是他将“忠诚、为民、公正、奉献、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习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成绩和荣誉面前,他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从不居功自傲。多年来,尽管自身经济拮据,他仍坚持帮扶千里之外的甘肃省夏河县麻当乡化旦尖措孤儿学校的贫困学生,多次匿名为天生残疾无劳动能力的王女士送去生活用品和取暖煤炭,帮助她走出了生活的困境。直到王女士看到新闻报道的照片,才知道帮助自己的恩人竟是一名身患癌症的人民警察。

  2015年4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2014年11月,被人社部、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15年1月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16年6月,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12月,被省文明委授予第六届“全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014年9月,被省公安厅评为首届山东最美警察。荣立个人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

责任编辑:葛珍珍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鲁ICP备07006879号

版权所有:淄博文明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山东淄博市张店人民西路24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