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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第二届全省道德模范(见义勇为)
发表时间:2019-08-22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闭]

  李涛,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淄博高新区四宝山办事处北石村人,第二届全省道德模范。

 

  李涛自幼生长在一个革命家庭,良好的家庭教育使他逐渐养成了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的秉直性格。2005年12月,李涛在乘公交车时,发现一名男子行窃,立即上前制止,恼羞成怒的歹徒随即拔出匕首刺向李涛,李涛本能地用手一挡,左手被匕首刺穿,顿时鲜血直流,李涛没有退缩,而是与歹徒展开搏斗,并最终将其擒获。2007年5月,一名歹徒抢夺一妇女挎包,李涛向歹徒猛扑过去,与持刀歹徒展开搏斗,在右手被伤,腿部被刺中两刀的情况下,忍着剧痛将歹徒制服。2008年3月,一民房发生火灾,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被困火中,随时都有房毁人亡的悲剧出现。面对熊熊火焰,李涛爬上房顶,不顾生命危险扑救的大火,经过近一小时的扑救,最终将大火扑灭并成功地将老人从火海中解救。2008年汶川地震时,李涛带领队员两次为灾区捐款,瞒着妻子写下遗书,义无反顾踏上了赴川之路。在重灾区北川县冒着生命危险与部队官兵一起抢救伤员、卸装货物、搭建帐篷,九州体育馆、北川临时中学都留下他疲惫的身影和辛勤的汗水。他的见义勇为志愿服务队队旗、队徽被四川成都博物院收藏陈列。

  作为见义勇为志愿服务队队长,李涛视见义勇为为生命,他在业余时间经常奔波在车站、商场、集贸市场与村庄,穿行在犯罪分子经常出没的地方,几年来,李涛共抓获犯罪分子100多名,身体多处受伤,被山东省荣军总医院鉴评为八级伤残。但他的义举却招来了犯罪分子的疯狂报复,他的家中多次被毁坏门窗玻璃,并收到多封威胁他和家人安全的匿名信,面对犯罪分子的报复,李涛没有被吓到,反而更坚定了他与犯罪分子斗争到底的决心和勇气。2011年3月,一面包车撞飞一摩托车后肇事逃逸,伤者头部流血不止,昏迷不醒,生命垂危。李涛见状,一边逼停肇事车辆,一边拨打事故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与120急救人员一起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使伤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责任编辑:葛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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