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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照云: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助人为乐)
发表时间:2019-08-22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闭]

  江照云,男,1964年生,群众,沂源县金兆宏食品有限公司经理,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

  初中毕业的他,种过地、修过缝纫机。为了生计,为了小孩上学,1996年,他背着8000多元的债务,举家来到了沂源县城。在郊区的一个小村子,租了30平米的平房,借钱买了一盘鏊子,开始了摊煎饼的艰难生活。可就是这样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民,20多年来,他仅仅凭着“摊煎饼”、修缝纫机的微薄收入,关爱他人,热心捐助达30余万元。他用一张张不足毫米厚的煎饼,谱写了人间真情,用平凡的行动诠释了一名普通百姓的无限大爱。

 

  2003年,江照云从电视信息栏里得知,一名考上大学的孩子因交不上学费面临失学。此时的他家境依旧不好,眼看开学在即,心急如焚的他毅然卖掉了还不到期的个人保险单,二话没说就捐给了那名困难学生4000元。问起当年捐助学生的名字,他说不知道,他说那孩子肯定有出息。其实早在1996年前,或多或少他就开始默默关爱困难人群了。20年来,每一笔捐款,他都是匿名捐助,至于受捐助的人他从来不去过问。

  就在他慷慨助学,无私捐款的同时,妻子刘中香却经历了人生最尴尬的一幕。摊煎饼却没了煤球,她在邻居家门口转了三圈都没好意思开口去借。俗话说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再去借已数不清是第几次了,难为得她一个人对着墙角哭!而他的儿子上初中那年因为高额的借读费,为了省钱,他竟然让自己的孩子从初一跳读到初三……

  江照云捐款从不留名,有时是用别人的名字,没成立慈善机构前,他是自己通过邮寄的方式捐助,有了机构后每年都去捐四五次。捐款次数多了工作人员就和他熟识了,并通过多种渠道才了解到了他的身份。

  30多万元的无私捐款相比,江照云的生活条件却一直没有多少改变。走进江照云的家,依旧是破旧的廉租平房,一台破旧电视机,一张20多年前别人送给他的餐桌……自摊煎饼以来,江照云和妻子从未在十一点前合过眼,从未在凌晨四点后起过床。一张张不足毫米高的煎饼,摞起来有多高谁也算不清;一张张直径不足一米的煎饼铺开有多宽?也许300万米、400万米?谁也不知道。人们说照云的煎饼摞起来有多厚,爱心就有多厚;煎饼摊到哪里,爱心就延伸到哪里……

  20121月,被表彰为2011“感动淄博”年度人物;

  20125月,被表彰为2011年度“山东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楷模;

  20138月,被表彰为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

  20171月,被表彰为“山东省文明家庭”。

责任编辑:葛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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