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爱淄博·文明出行”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活动举行启动仪式。
记者在现场获悉,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城管、邮政七部门联合决定,从现在至年底,在全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无交通违法文明出行创建活动。
此次活动的开展,旨在促进广大群众守法出行、文明出行意识,提高摩托车、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提高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纠正车辆行人不各行其道、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部门联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办公室,加强协调推动,确保取得实效。
活动要求依法治理、强化督导考核。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联合惩戒,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市活动办将定期通报各区县、各镇办、各部门工作进展成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各类媒体通过全面倡导摩托车、电动车、行人守法出行,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通过在快递、旅游客运等企业带头开展示范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在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无交通违法、文明出行”创建活动,达到宣传教育的良好效果;分别在快递行业、外卖行业开展“佩戴安全头盔、守法文明出行”示范活动,为快递员、外卖骑手配齐头盔,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在出租车、网约车行业、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行业开展“规范使用安全带”示范活动,加强营运车辆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意识;在繁华商业区、医院、学校、社区、警务工作室、农村劝导站等场所,试点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方便群众使用。
加强劝导查纠
发挥交通服务站、交通劝导员以及停车场、物业、单位保安作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教育、城管等部门和各镇办,动员单位内部带头落实,实行联合执法,全面净化城市交通环境。
公安交警部门在机动车检验、执勤执法过程中,注意检查头盔、安全带、号牌状况,确保安全带安全可靠、头盔及号牌完好。交通运输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运输企业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齐安全带,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
公安交警部门对机动车逆行、不按信号通行、乱停乱放、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不按时参加审验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无牌、行人不按信号通行以及其他不文明交通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督促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结合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联合惩戒。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分析研判不佩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车辆行人不各行其道、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乱停乱放等行为的规律特点,分类统计分析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重点行业违法情况,定期向各级宣传部门进行抄报。(记者 王敬东 通讯员 白继农 夏冰)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鲁ICP备07006879号
版权所有:淄博文明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山东淄博市张店人民西路24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