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城市交通的生命线,礼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礼让斑马线,不仅是社会公德,更是一项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9月18日上午交通早高峰时段,记者跟随张店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张店区金晶大道与华光路路口开展不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记者现场采访发现,“抢斑马线”、“逼停行人”等情况普遍存在。
当日7:30,正值上班高峰期,金晶大道作为城区主干道,车多人多也成了此路口的常态。记者在此观察发现有一些车辆选择让行人先过,但车不让人现象还是时有发生,有些机动车为了尽快通行,不避让行人,阻碍了行人通行,甚至有些车辆在斑马线前鸣笛,催促斑马线旁路人,导致许多看灯通行的行人经常要避让右转向的车辆。
“你好!你右转弯时,没有停车礼让行人,请出示你的行驶证和驾驶证。”上午8:09,鲁CD***1从西路口右转向时因没有停车礼让行人,民警将其拦下,可是车主说一直跟着前方车行进,没有看到斑马线上另一端有行人,难道行人刚上斑马线,我就要停车礼让吗?民警悉心向其解释:“当行人步入斑马线,最靠近行人的车道车辆必须让行,当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时,所在车道车辆必须停车让行。并不是说只有行人在车辆前方,才是停车礼让行人。”8:17到8:18一分钟的时间内,先后有3辆车辆在同一位置右转向时没有停车礼让行人,执勤民警当场对违法车主进行罚款50元和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记者针对停车礼让行人的问题咨询了张店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的王岩警官。王警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此时,当行人步入斑马线,最靠近行人的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斑马线对驾驶员而言,就意味着警戒线。在临近斑马线时,驾驶员应提早减速慢行,耐心避让,必要时可选择停车,切不可急躁地与行人抢行,防止撞到行人。”王警官说,在执勤过程中,斑马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冲突并不少见。他认为,赶路再急也别抢这一时,否则一旦出了事故便要承担主要责任,害人害己。(淄博晚报记者 孟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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