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公益性公墓风貌(图片来源:朱述丽)
公墓配套设施——焚烧炉(图片来源:淄博文明网)
临淄区皇城镇南卧石村骨灰堂(图片来源:淄博文明网)
清明前夕,家住高青县唐坊镇和店村的张安基回老家祭祖。上香、磕头……简单的仪式后,一家人来到村里的纪念堂,在木架子上找到祖父、祖母的骨灰盒,拂去上面的尘土,追思缅怀先人。和张安基一样,所有村民都到村东头纪念堂祭奠先人,村里3230亩耕地上不见一个坟头、不见一块墓碑。在和店村这一间不到30平米的纪念堂内存放了700多具骨灰,按照淄博市殡葬管理条例“单穴占地不得超过0.8平方米”的标准,正常安葬这700多具骨灰需要占地一亩,加上墓地配套设施及装饰、绿化,耗费的土地就更多了。而采用骨灰入室集中存放的方式,仅需20多平方米。
这只是淄博实行殡葬改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淄博市持续加强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逐一实现了深化殡葬改革与推动移风易俗、保障群众安葬需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机结合,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淄博特点的公益性公墓发展之路。
政府重视 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淄博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益性公墓建设,将其作为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保护资源环境的民生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列为全市“十个新突破”重要内容之一,被市文明委列为“全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三大目标任务之一,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全市文明镇办重点工作考核,成为文明区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活动的重要指标内容。
各区县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普遍将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抓紧抓实。临淄区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投入29.6万元编制了全区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出台了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并率先建成了全市第一家区级公益性公墓。沂源县以政府办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制定了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化标准,出台了公益性公墓建设考评排名办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为淄博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现已掀起了一轮“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不拘一格、创新达标”的公益性公墓建设热潮。
因地制宜 差异化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淄博地域南北狭长,北部多平原、南部多山区,加之部分区县是上个世纪60年代以后划入,导致不同区县之间安葬习俗差异很大。在桓台、高青等北部平原地区,骨灰深埋、不留坟头和骨灰入室存放已成为主流安葬方式,节地效果好,群众认可度高;中部区县城镇化程度高、人口密度大,骨灰入室存放和进入公墓安葬并重,群众多是二选一;南部多山的区县,零散安葬、砌墓筑坟是常规安葬方式,占地面积大、节地效果差,但群众习以为常。
针对不同区县安葬习俗的差异以及不同葬式葬法的群众认可程度,淄博市不搞“一刀切”,不限定公墓类型,而是鼓励区县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满足群众安葬需求、节约土地资源为根本目标,差异化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比如北部平原县桓台,目前实行骨灰深埋、不留坟头的村居就有162个,占全县村居总数的46%,覆盖人口19.2万,占全县人口总数的44%。由于骨灰深埋、不留坟头的安葬方式不占用耕地,更能节约资源,桓台县就将其作为优先安葬方式积极宣传、大力推广,力争到“十三五末”选择深埋、不留坟头安葬方式的村居比例达到80%。再如张店、淄川等中部区县,城镇化进程快,土地资源缺乏,用地指标紧张,就分别依托淄博市殡仪馆、淄川区殡仪馆建成了两处区级公益性公墓,用来保障全区群众的安葬需求。
激励引导 充分调动建设公益性公墓的积极性
淄博市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有关“调整支出结构,可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公益性公墓建设予以奖补”的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奖补政策的激励作用,按照“分级分类奖补”的原则,对区级、镇级、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分别进行奖补,进一步调动了各级建设公益性公墓的积极性。今年,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积极协调市财政局,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了专项资金150万元,按照《淄博市区县级公益性公墓奖补实施方案》规定的奖补范围、标准和流程,将对已建成的3处区级公益性公墓进行奖补。
各区县按照《全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实施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政策,加快推进镇、村两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临淄区对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递减式奖补”,从2016年起至2020年,对穴位式公墓按照每个墓穴300元、260元、200元、100元、1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格位式公墓按照建设规模给予10-15万元的奖补。以奖补促零散坟头集中迁建,临淄区可置换出土地3200余亩。桓台县对选择深埋、不留坟头的,按照每具500元的标准对丧属进行奖补;对新建或扩建骨灰存放设施的,按照每个格位1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新建或改造节地生态公墓的,按照建设规模给予3-8万元奖补。
创新发展 建设独具特色的公益性公墓
在淄博建设公益性公墓,除了传统的穴位式公墓(生态公墓)或格位式公墓(骨灰存放设施)外,还坚持推陈出新、鼓励创新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批独具特色的公益性公墓。
位于临淄区金山镇的长青园公墓目前已建成一期墓穴3000余个,可满足临淄城市居民3-5年的使用需求。整个园区的规划设计与青山绿水的小公园无异,单独设置的特色园区是较大的亮点。据了解,这里不仅有针对临淄区重点优抚对象设置的军魂园,还有针对遗体(角膜)及器官捐献志愿者、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区级以上劳模和道德模范等设置的博爱园。这些生前曾为临淄做出特殊贡献的居民,都可在特色园区集中安葬,家属购置墓穴时也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临淄区的公益性公墓也将逐步实现从入土到入室的转变,下一步要以骨灰入室安放(骨灰堂、骨灰塔、骨灰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方式为主,地表不留坟头或立碑。
总投资2.49亿元的张店平山陵园是山东省首家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公益性公墓,这里按照“绿色殡葬”、“生态殡葬”、“人文殡葬”和“惠民殡葬”的要求,除了传统墓穴还有树葬、鲜花葬、草坪葬、海葬等各种生态节地葬法。该项目一期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约90亩,有2万多个各类墓穴。张店平山陵园与已建成的淄博市殡仪馆、张店区烈士陵园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配套设施等融为一体,实现殡葬综合一体化。
此外为了保存淄博市殡仪馆内的无主无名骨灰,2011年9月,淄博市民政局和淄川区德归园公墓共同建设了“淄博市无主无名骨灰纪念碑”,占地面积约200平米,地上部分为纪念碑,地下为骨灰存放区,现存骨灰515具,融公墓纪念设施和骨灰存放设施于一体。碑墓一体的独特设计,彰显了“骨灰虽无主,人间有真情”的民政大爱情怀,传递了人文殡葬理念。
公益性公墓以公益为核心,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集中安葬新理念、新风尚,为公民提供安葬骨灰之处,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可有效解决百姓‘入土为安’的需要,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走进这样的公墓,如同走进生命的博物馆,走进传统文化主题教育园,人与自然和谐的世界。公益性公墓使移风易俗切实做到了减民负、改陋习、树新风,为建设美丽文明新乡村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李霞 杨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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