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被高空抛物砸伤,如果找不到扔东西的人,该找谁赔偿?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却把房子卖了,要求租户搬走,该怎么办?这些问题,民法典能告诉你……”5月25日晚上6点,在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芦湖小区健身广场,山东芦湖律师事务所主任柴静正在给小区居民讲解民法典知识。柴静的讲解接地气、浅显易懂,受到听课群众的一致好评。
自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高青县紧扣“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全方位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坚持与“典”同行,广泛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坚持“典”亮生活,不断丰富民法典宣传形式,坚持“典”出成效,重点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高青县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县级国家机关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民法典学习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邀请山东名震律师事务所主任走进“新时代千乘学习大讲堂”,专题解读辅导民法典。
高青县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组织普法人员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社区)、进家庭等民法典“十进”活动,积极开展“互动式”民法典普法,提高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夜校,利用夜晚群众纳凉时节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实效。将民法典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与各普法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相结合,坚持在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服务管理中做好民法典宣传普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高青县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开展民法典精准普法和主题宣传。“送典进校”中,采用创作民法典漫画、学画民法典手抄报等方式,提升青少年对于民法典的知晓度。“送典入户”中,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对民法典中涉及的高空抛物等热点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发放《民法典50问》普及民法典基本知识。各镇(街道)通过戏曲说唱、以案释法、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提升群众对于民法典的知晓度。截至目前,高青县已开展民法典主题法治宣传活动32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7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6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陈道峰 刘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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