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寒冬季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及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关注和帮助露宿街头的困难弱势群体免受饥寒,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救助和及时返乡,近日,淄博市“寒冬送暖”救助活动会议召开,决定从2013年11月15日起至2014年3月15日止,在淄博市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暖”街头救助活动。
记者了解到,各级民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民政牵头,公安、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联合实施救助。研究制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落实措施,加大巡视和救助力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各区县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救助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重点区域、重点街道、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居住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巡查和救助力度。
同时,会议要求,对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无法说清家庭住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挥救助机构、社会福利中心救助安置职能,并做好临时照料、康复医疗和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工作;对遭遇务工被骗、被抢被盗、遗失钱财等正在流浪的人员,符合援助条件的及时提供饮食、衣物、住宿、乘车凭证等服务;对突发疾病的危重病人,直接护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对符合返乡救助身份和条件的,根据受助人员的身体状况,引导或护送受助人员前往火车站、汽车总站进行换票乘车;对残疾、患有精神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流浪未成年人,指派工作人员专程护送返乡。
另外,流浪未成年人返乡后,实行定期上门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回归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和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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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上午,淄博市“寒冬送暖”救助活动会议上,还下发了《淄博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寒冬送暖”救助活动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将安排人员和救助车辆,重点对繁华区域、重要路段进行巡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周组织不少于5次的排查,寒冷天气、重点时段坚持每天夜间巡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和施救,对愿意接受救助的人员实施救助,送上饮用水、食品、防寒衣物;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提供返乡车票,确保受助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做到发现一个,劝导一个,救助一个。 (马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