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 在刚刚召开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市被授予2009至2012年度“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称号。这是我市继获得2005至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后,连续获此殊荣。
“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是我国在政法综治领域设立的最高综合性奖项,由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4年评选一次。评选标准包括公众安全感、平安创建、严打整治、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社会管理工作等多项指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纳入全市“一个强化四个加快”的大局统筹推进落实,牢固树立“工作往实处抓,重心向基层移”和“主动维稳、能动司法”的工作理念,全面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全力推进社会管理“三大工程”建设,积极构建“六位一体”立体化全覆盖社会管理新格局,保持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平安建设无止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尚龙江要求,全市政法综治系统要以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称号为新的起点,全面深化平安淄博建设,继续坚持以“三大工程”为支撑,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努力建设范围更广、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淄博。 (袁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