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条例》内容,形成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博山区商务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文明深入人心。
该局首先组织集中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在通读条文的基础上,熟知《条例》内容,遵守《条例》、践行《条例》。二是开展《条例》进社区活动。走进水印蓝山社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向社区群众讲解条例内容、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宣讲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淄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是开展《条例》进乡村活动。组织志愿者到池上镇中小峰村,通过走访入户讲解条例、设置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提高了广大村民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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