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驶人都明白“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可是就是有心存侥幸的司机,不仅酒后驾车,遇到交警还弃车逃跑,最终被交警依法查获。
11月18日下午14时左右,周村交警大队二中队在周演路八里沟铁路桥路段例行酒驾检查,一辆车牌号为鲁CM8**G号小型轿车发现有民警执勤,驾驶人将车辆停到路边后,打开车门弃车逃跑,跑进了附近的家具厂,从窗户跳进了该工厂的废品仓库,躲在角落打电话,被民警发现后,和民警玩起了“躲猫猫”,从仓库又跑入生产车间,躲在成品家具中间,最终也没有逃脱民警的法眼。经询问,驾驶人尹某承认中午和朋友一起吃饭喝的酒,心存侥幸送朋友回家,没想到遇上交警查车,因害怕被处罚,所以就想到了逃跑,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经酒精测试,该驾驶人每一百毫升血液酒精浓度为60ml,属于酒后驾驶,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周村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严重危及本人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自己和他人着想,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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