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求助电话称:自己捡到一只疑似鹰的受伤鸟,询求对其保护处理。
市森林公安局值班人员接到求助电话后,立即安排人员会同市森保站的工作人员前往救助,经鉴定:该受伤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红隼幼鸟,因伤势较轻,经专业人员详细检查,确认符合放飞条件后,对其进行放飞。
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市野生鸟类数量持续增多,淄博市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多数野生鸟类身上携带各种细菌,不要将其带回家中饲养,如发现受伤鸟类,应及时与林业部门联系,确保鸟类得到及时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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