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张店区城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工作,该局全体执法人员(含协管员)共计600余人签订了烟花爆竹禁放限放规定承诺书,并向商户发放倡议书2000余份。今后,该局将加大对流动售卖烟花爆竹摊点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
据了解,张店区在主城区内(东至东四路,西至原山大道,南至淄河大道,北至鲁泰大道的张店建成区划范围)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禁放烟花爆竹,倡导主城区以外不放烟花爆竹。张店区城管局加强源头整治,堵源截流,要求各中队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加强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菅行为的查处。各中队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劝阻燃放、多方取证、上报公安机关,确保禁放限放工作落到实处。今后该局将对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迟缓、群众举报工作不力、媒体曝光集中的中队科室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张店区城管局执法科科长赵洪海介绍,按照部门牵头、辖区联动、条块一体、全面管控的工作模式,今后将严格取缔在禁设烟花爆竹摊点区域内私自摆卖烟花爆竹的摊点,一方面按照党员带头、全员发动、家属配合、小家带大家的模式,从我做起,充分积极响应禁放烟花炮竹倡议,共同守护碧水蓝天;另一方面,在管理城市容貌的工作基础上,积极动员辖区内固定经营业户举行文明庆典,共建美丽张店。(淄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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