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个宪法日。为维护宪法权威,切实提高青少年宪法意识,在宪法日到来之际,淄博市爱蓝普法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宪法日宣传活动。这天下午,张店七中各年级学生代表及爱蓝志愿者教师、义工站家长共计200余人齐聚阶梯教室,共同庆祝这个神圣而庄严的节日。
宣传活动从徐艺雯同学的演讲正式开始。徐艺雯同学是在前期爱蓝普法服务中心组织的宪法演讲比赛中脱颖而出的选手。今天,她带给大家的是《宪法与我们》。演讲中,徐艺雯饱含深情,扎根立足于实际,从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说起,讲述了自己对宪法认识由肤浅到深刻的思想升华过程,发出了“学宪法,重任在肩,从你我做起”的有力号召。
随后,爱蓝普法服务中心理事长周树彬老师紧紧围绕“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这一主题进行了现场宣讲。他举证了大量常见的生活实例,明晰了宪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角色,剖析了宪法与法律的辩证关系,阐释了宪法精神,使现场所有人对宪法内容和效力有了最直观的感受。周树彬老师还简要介绍了爱蓝普法集结号项目,并诚邀有志于法律宣传的同学积极加入爱蓝普法服务中心,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参与者、践行者,肩负起青少年普法引领的历史担当。
普法影视、普法巡展是爱蓝普法服务中心经过不断探索形成的卓有成效的活动形式。此次宣传活动,播放了学生自编自演的《校园霸凌》及2017年走进山区普法的巡展视频。接地气的真实案例、身边熟悉的亲切面孔、乐于接受的宣传载体,深深吸引着在场每一位学生。学生们全神贯注追随着影片不断推进,在聚精会神中对法律广度、深度有了更加精微的认识。前有所呼,后有所应。影片真实再现了校园敲诈勒索案例,告诫学生“伸手必被捉”,绝不可以违法犯罪;面对侵权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了青少年法治观念,弘扬了“全民守法”的主旋律。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只有使宪法真正成为塑造人们行为和观念的力量,才能实现宪法目的、彰显宪法价值。为了这一目标,爱蓝普法服务中心将继续遵循法治宣传教育规律,从细微处入手,扎实开展活动,在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为建设法治中国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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