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民政机关文明、团结、和谐的优良外部环境,不断深化和推进机关文明建设,增强党员争先创优意识,连日来,市扶贫办全面开展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市扶贫办充分利用家庭这一重要阵地,结合机关文明创建实际,以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主旨,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制定了创建文明家庭活动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指导思想、评选条件、参评范围及文明家庭名额和评选办法和程序等内容。通过推荐申报、审查评定的方法,表彰先进,以此调动全员创建文明家庭的积极性,推动全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文明家庭评比条件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热心公益、乐于助人;二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积极进取、奉献社会;三是重视学习、信奉科学、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四是勤俭持家、绿色消费、保护环境;五是男女平等、廉洁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和谐。针对家庭成员中有计划外生育的(含在一起居住的子女),家庭成员中有严重违纪违法并受到相关处罚等情形的,将予以取消文明家庭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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