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张店分局组织有关人员到沂源县国土资源局南鲁山镇国土所学习考察该所“双基”建设(即抓基层、强基础法治建设)、国土资源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令人感受颇多,特别是该所依据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村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意见》,在辖区全力打造的左家峪村国土资源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对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普法教育作用巨大,笔者认为值得推广。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沂源县国土资源局南鲁山国土所面向群众全面打造的普法宣传教育基地正逢其时。
近年来,省、市国土系统的有关文件要求,给该所指明了方向。他们设想通过集中爆炸式的宣传,给村民视觉、听觉上的冲击,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入脑入心。带着这种想法,该所和县局一起确定把左家峪村作为工作试点,设计实施了四个方面的普法宣传阵地。
第一个阵地是该村的主街道,该条街为左家峪村和刘家洞村出入的主通道,从村牌开始到村委办公室结束,全长200余米,在街道两侧悬挂宣传牌20块,内容紧贴农村土地管理实际和村民文化水平设计,除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摘要,重点突出了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宅基地、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违法占地、土地确权等内容和“土地日”“地球日”等科普知识的普及。与此同时,为了增强宣传内容的生动化,编制了通俗易懂的“顺口溜”穿插其中,比如,关于宅基地的“子女成家缺宅基,先把申请交村里”、“一户一宅要做到,建新应把原地交”等等,村民读起来朗朗上口,在通俗易懂的交谈中接受教育。
第二个阵地扩展到每家每户。该所编印了《行政服务手册》,包括单位职能、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行政服务事项等内容;制作了《宣传包》,每一个包里装有《国土资源办事须知》和《行政服务手册》等国土资源法规知识材料,发放到每家每户,让村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学习了解国土资源法规知识。该村也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作为“村喇叭”的一项重要内容,时时进行普及。
第三个阵地是村委对面的广场。该广场既是本村的娱乐活动场所,又是南鲁山镇文体活动中心,平时村民在这里休闲娱乐,镇上大型的文体活动大都在这里举行,该所就利用这个优势,把广场作为普及国土资源知识的“发散点”。在休息长廊设置了六块普法宣传牌,内容贴近农村村民实际,用漫画和通俗的语言表述,老少皆宜,浅显易懂。同时,在长廊的立柱上张贴“顺口溜”,一句话就是一个知识点,比如,“需要用地先申请,不见批复不动工”、“私自建房违了规,依法惩处吃大亏”等等,让村民在休息、娱乐之余自觉地接受国土资源知识。
第四个阵地是村委大院。将目前农村村民最为关注的宅基地和土地确权登记有关知识,制作成宣传牌放置在村委大门两侧。在村委大院里设置宣传栏,主要内容是《国土资源办事须知》和村级国土资源宣传员职责,《办事须知》详细注明了涉及农村国土资源服务事项的名称、流程、办理时限及所需资料;村级国土资源宣传员由国土所聘任并纳入该所的教育培训,作为国土所在该村设置的“代言人”,负责解答和解决国土资源方面的有关问题。另外,该所还帮助村里建立了图书阅览室,内容包括国土资源在内的各类读物,供村民查阅和学习,每年开展一次培训班,主要是对农村密切相关的政策进行培训普及。
普法宣传阵地建立,让国土人看到了普法的力量和产生的效果。一个是,村民接受国土资源知识的途径多了。遇到与用地方面的问题,可以在家自己翻阅相关资料,如果搞不清楚可以到街上、广场上看,或者到村委找宣传员给解答,一般性的问题大都在村里就能得到解决。另一个是,做到了纠纷矛盾不出村。这两年,村里没有一处违规使用土地的现象发生,矛盾纠纷没有一个闹到所里的。如果违法自己心里没底气,村民也看在眼里;出现纠纷占理不占理自己清楚,村民心里也跟明镜似的,背后让人戳脊梁骨,在村里也抬不起头,所有问题在村内就消化解决了。可以说,通过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实现了最初的设想目的,使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成为该村的“村规”,广大村民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大大提高,不仅能够积极履行应尽义务,也懂得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
左家峪村民在通过街道,或者在广场休闲娱乐的同时,得到了法律法规知识。该所也通过这种集中有效的宣传形式,传播学法、守法、尊法的法治意识,逐步提高了村级干部解决国土资源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广大群众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营造了村民学法用法和建设和谐村居的良好氛围,国土资源法规政策更加深入人心。该所打造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更加推动了沂源县法治文化建设,为地区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王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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