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气代煤工程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确保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市公用事业局组织建立了市、区县、行业专家三级安全监查制度,成立4个督查组对全市气代煤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及验收等情况。
市公用事业局对督查组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对督查标准、内容、工作任务及注意事项等进行学习动员;加大督查力度,严格督查流程,每天制作督查日志,详细记录督查时间地点、督查内容、隐患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督查情况书面反馈区县燃气管理部门,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做好信息报送,明确信息工作人员,及时汇总督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不迟报、漏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截至目前,已对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等10个区县207个村居的气代煤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督查,查出整改各类隐患294处,有力保障了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安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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