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一步促进廉政谈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全区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记录,区纪委统一印制了廉政谈话记录本,并发放至全区17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手中,做到“人手一册”“本随人走”。
该记录本原始记载廉政谈话内容,是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过程留痕,是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职责的依据之一。记录本的首页印着党徽和谈话对象的姓名、单位、职务,第二页印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谈话记录要求写清谈话的时间、地点、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和谈话内容,同时还要写明被谈话人的态度,由谈话人签字确认。每一本谈话记录本还配发一张书签,书签的正面印着“咬耳扯袖勤提醒,红脸出汗显厚爱”的警示语录,书签背面印着张店区党员干部廉政要点图解,包括六项纪律、“六必谈”、谈话程序和谈话类型等内容详解。
今年以来,张店区纪委以开展廉政谈话为具体抓手,务求把“第一种形态”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截止目前,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开展提醒谈话1544人次,警示谈话143人次,诫勉谈话21人次。“过去即使有廉政谈话,也是满足于谈完了就结束了,没有很规范地作过记录,现在廉政谈话记录本不仅可以全面、客观、准确地记录谈话情况,还能督促自己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天在办公桌上看到它对我本人也是一个廉政提醒”,中埠镇党委书记郎咸辉在领到《廉政谈话记录本》时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