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把“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落地工程,坚持“严细实高”四项标准,确保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
“严”要求。严格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严格经费保障。严格落实省市财政局、司法局对工作经费的保障要求,根据法律顾问基本工作情况、办理复杂疑难案件情况和考核情况,对应支付补助经费。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合法使用。严格督导检查。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淄川建设工作考核。对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参与该项工作进行年度专项监督检查。
“细” 谋划。淄川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到工作机制、工作保障、人员配置、工作职责和工作具体要求,都进行了精准细致的谋划安排。并将实施步骤细化为先行试点、全面推进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实”作风。选取龙泉镇台头村、韩庄村作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试点,从法律顾问室、办公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到人员配置、工作职责、服务制度、宣传方案等都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把关。6月14日,召开现场会,组织全区镇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司法所长,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区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等50余人对试点村进行观摩学习,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方参会并做重要讲话。
“高”标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区农村基层工作大局,确保到8月底,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普遍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于红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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