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淄博市统计局自2017年开始,在全局实行工作人员月度考勤通报制度,将纪律挺在前,严明考勤制度,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市统计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积极征集各科室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完善了《淄博市统计局考勤管理规定》,对出勤纪律和考核方法、假期类别和期限、请假及报批程序、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二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市直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在工作时间集中精力,勤政务实,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非公务不得随意外出。
三是严明请假休假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擅离岗位,确需请假的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并做好请销假手续。年休假、探亲假、婚产假、事假、病假、丧假等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先填写请假单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交由人教科备案后方可休假。
四是实行检查抽查制度。局办公室和人事教育科等相关部门对工作纪律定期组织检查,不定期开展抽查,重点查处不在岗及不作为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对工作人员不请假、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和请假期满逾期不归的行为,均按旷工处理,予以通报。
五是建立考勤通报制度。人事教育科建立工作人员请休假台账,做好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记录工作和全局性学习、会议签到情况的整理工作,每月底对当月考勤、请休假和签到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淄博市统计局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加强了对队伍的规范管理,提升了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建立了良好的机关工作秩序。全体工作人员时刻紧绷自律这根弦,自觉遵规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力提升工作效能,形成了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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