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淄川区司法局积极构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搭建妇女儿童维权新平台,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水平,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6年共办理妇女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分别为105件和18件,实现申请办理与服务满意率100%。
一、强化责任担当,认真钻研业务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内容较宽,要想做好这项工作,不但要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政治敏锐性。为此,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一方面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政治学习,一方面认真钻研业务,系统学习新的《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充实完善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提升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
二、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针对广大妇女儿童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意识淡薄等一系列现象,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强化妇女儿童法律意识为目标,积极开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在全区营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2016年,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妇女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1000余张,各类宣传彩页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同时,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纳入法律援助工作的咨询、代书、诉讼代理中,动员广大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参与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的法律援助代理调解。
三、开通“绿色通道” ,奠定坚实基础
现实生活中,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受经济因素和所处地位等条件的限制,他们普遍存在着维权难的问题,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往往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针对这些实际问题,淄川区司法局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和村委(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实现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加强与妇联、团委等部门协作,凡涉及妇女、未成年人案件的,立即启动快速受理、审查机制,确保妇女、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妇女、未成年人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针对妇女和未成年受援人的特点,尽量指派熟悉女性心理的女律师和了解未成年人特点、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律师担任承办人。同时,创新服务方式,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卷作为保密案卷,进行封存,严格保管。(沈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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