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诚信建设实践活动专题动员大会。在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分管局长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对诚信建设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安排。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诚信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
三是组织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工余时间对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改善服务等教育,规范办事程序;二是组织执法人员走上街头进行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增强诚实守信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强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不断建立健全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与区文明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报送信息,坚持对失信等行为进行曝光惩罚。(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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