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建筑扬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结合集中夜查行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和网格化管理,严格按照“六个100%”的要求,对于查找的问题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提高巡查频次,强化整改落实。要求全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切实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围挡、物料蓬盖及洒水降尘措施,并固定专人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共下发扬尘治理整改通知62份。
三是坚持源头管控,促进文明工地创建。要求全区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土建工程,全部按照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进行建设,对于施工现场未达到《淄博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标准、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同时积极推行“铁皮”垃圾通道、“大炮式”降尘喷雾,确保创优项目全过程达标,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现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25个。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鲁ICP备07006879号
版权所有:淄博文明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山东淄博市张店人民西路24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