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
为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我市全面开展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活动。周村公路分局认管挂包周村新建路与东门路路口。
七点,分局四名交通志愿者早早来到执勤岗位,统一佩戴绶带,手持文明引导旗和点赞牌等标识,在挂包路口协助交警、协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三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阻: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乱闯红灯等进行劝导;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随意跨越护栏、随意乱穿马路等进行劝导;对乱停乱放进行劝阻。
执勤时,有位老人骑自行车到路口中央时突然摔倒,我们的志愿者和交警同志迅速跑上前将摔倒的老人扶起,捡起掉落满地的东西,扶起自行车,把老人安全送过路口。
执勤只不是手段,是让我们明白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短短的两个小时,也许我们并不能改变什么,也许有些人根深蒂固的思想不可能被我们的一句话就改变。但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份力,我们的城市将会更美好,我们的祖国将会更加文明,富强。
作为一名志愿者,我们所做的并不是执行某一项制度或是法令,所要做的只是文明交通劝导,劝导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遵守交通规则,保障交通的畅通,通过我们的行动,能让更多市民消除不文明交通的陋习,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城市良好的文明形象的树立需要靠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努力,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对社会负责。通过我们在站岗值勤期间的以身作则,及时提醒,礼貌劝导和文明监督,让更多的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行为,努力形成“文明礼让,互相帮助,以礼待人,相互理解”的文明社会氛围。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鲁ICP备07006879号
版权所有:淄博文明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山东淄博市张店人民西路24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