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在广场、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企业等公共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民族政策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
二是组织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通过领导访谈、新闻发布会、专题栏目、事迹播报等多种新颖形式,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组织开展民族知识讲座活动。积极开展以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知识讲座活动。以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和基层窗口单位等为重点,在全社会、全方位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
四是组织召开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活动。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与为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召开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他们在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针对他们的需求拿出具体措施加以解决。
五是组织开展多种群众性文体活动。集中举办“团结梦、发展梦、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征文颁奖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文艺汇演,在各区县广泛举办征文演讲、文艺展演、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民族文化习俗展示、书画展等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展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融洽各族群众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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