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六五”普法实施以来,淄川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和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以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宗旨,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加快法治淄川建设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5年来,全区共投入普法经费200余万元。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36次,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全区60%的村居建立了法律学习室、法律咨询室。在81所中小学校,聘用法制副校长79名,法制辅导员23名。组织法治文艺演出200余场次。在区内媒体开设“淄川政法”、“聚焦司法行政”、每周说法、我的调解故事等专栏。组织开展法律下乡赶大集活动150余场,解答群众咨询2万余人次。建成1处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5处市级首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和4处市级首批“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投资6万余元建成区级法治文化公园。扎实开展了“学五法倡四德促五进”、“学宪法知党章”等主题教育活动。在全省率先开展“百个科室大家评”活动,真正把评判权交给企业和群众。在全市率先实行工作日中午无例外禁酒、企业生产宁静日、经济110、机关工作“十不准”、村民(企业)事务干部代办等制度。“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覆盖率达到100%,已创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七五”普法工作即将启动,面对改革发展新机遇新挑战,承接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奋发进取、凝聚改革发展强大动力,激励引导全区上下为加快实现富饶秀美幸福新淄川贡献新的力量!(刘明 于红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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