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
志愿者
8月9日早,淄川区司法局组织4名文明交通志愿者在上班高峰时间,来到人流密集的淄川区鲁泰文化路与松龄东路交叉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志愿者们统一佩戴绶带,手持文明引导旗和点赞牌,面带微笑劝导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行,劝导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超越停车线、不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车、礼让斑马线,向过往行人宣传文明交通相关法律知识,协助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全区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区司法局积极响应区文明办号召,认真选派志愿者参加相关活动,并发出倡议,呼吁全系统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实践者、守护者,让我们的城市更通畅、更安全、更文明!(张志忠 于红蕊)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鲁ICP备07006879号
版权所有:淄博文明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山东淄博市张店人民西路24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