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娘其实是我孩子的保姆。
老家的习惯,称比自己的母亲年龄稍大或相仿的人叫“大娘”。所以我们这样叫她。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和爱人结婚的第二年,有了自己的儿子。
那时候产假很短,记忆中好像是八十四天。产假休完,爱人就要上班。她那时候在企业供职,工作很忙。当时还没有雇保姆这一说,按照大多数人的做法,就是母亲带着孩子一起上班,送到企业办的托儿所里照看。
企业的托儿所条件有限,雇的保姆都是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我孩子从小“认生”,除了妈妈,其他人很难亲近。奇怪的是,他对托儿所的一位滕大娘,却十分信赖。吃饭喝水,都只认这位“嬤嬤”。也不知道是怎么修来的缘法。
就这样,儿子在托儿所待了一两年的时间,都是大娘在照顾他,我们也感到安心。但不久后,大娘的女儿结婚临产,大娘需要辞工,回家照看自己的外甥。恰巧在这个时候,我爱人通过公开招考,调到报社做编辑工作。孩子不可能再寄托在企业的托儿所了。
这可怎么办?
我们两口子商量了半天,觉得最妥当的办法,就是送到大娘家里边去照看,我们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毕竟大娘是在照看自己的亲外甥,不知道能不能答应同时照看我们的孩子?
我们决定找大娘去商量。没想到她很痛快地就答应了。
大娘的家,就在火车站的下边。我们每天早上把孩子送到那里,由她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大娘是中国社会里最善良的劳动妇女。对待我们的孩子和自己的外甥完全一样,并无二致。大娘的女儿甚至说,她对我们的孩子,比对自己的亲外甥还上心。这让我们十分感动。
我儿子在大娘家里一直待到上幼儿园。我们感激大娘,把她看成自己的长辈。此后多少年里,逢年过节,都要带着孩子去看望大娘。大娘待我们,也像对待自己的儿孙。每次见到我们都要准备一桌好吃的。
大娘勤劳,淳朴,善良。一生劳作不息。后来孩子们都大了,不需要她照顾了,她也闲不下来。有一次我爱人到火车站去接人,回来对我说:我看见大娘了,在火车站广场卖冰棍呢!
那时候大娘的小儿子正在青岛读大学,读完了本科,又读硕士。大娘的家境并不富裕,到了她这样的年纪,还要卖冷饮,补贴家用。在当今的社会,钱当然很重要,更重要的是她的那颗心,她那双永远也不肯闲下来的劳作的手!
到本世纪初,我儿子也进入了国内一所著名的大学深造。为了感谢师友和长辈,我们略备小酌。在邀请的师友里面,就有大娘。我们准备了一个纪念册,所有的来宾都在上面签名留念。轮到大娘的时候,大娘说:我不会写字。我说:你不用写字,你的手就是你的名字。于是,在纪念册上,大娘留下了她那双勤劳、朴实、善良、乐于助人的手模……
我们决定永远保留这幅手模,永远……(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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