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按照市委“认真、专业、担当、作为”的要求,以维护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促进文化市场繁荣稳定为工作宗旨,全力打造“文化卫士”品牌,为文化名城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一、坚持从严治党,打造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科学制定党委中心组、党员干部个人理论学习计划,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多措并举坚持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细化责任清单,做到“年初建账、明账,年中查账、对账,年底交账、报账”。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三是真抓实干履行工作职责。认清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前沿阵地这一职责定位,切实履行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断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管理,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坚定不移地当好意识形态领域前沿阵地的捍卫者。巩固和深化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推动各项具体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是聚焦聚力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完善全市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项目全覆盖。开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以及以案施训、集中培训等,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总结交流网络文化案件办理经验,推动执法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组织开展“忠诚卫士·2018 春雷行动”等专项治理行动。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及上网服务场所管理系统应用,实现全市所有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工作通过平台办理。二是全力以赴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坚守“三条底线”,坚决防止全市范围内出现危害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出版物;坚决防止出现引起较大社会问题、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出现引起社会关注、损害国家利益的盗版盗印、侵权知识产权的重大案件。统筹推进“清源”“净网”“秋风”“固边”“护苗”五大专项行动。继续把互联网作为“扫黄打非”的主战场,加强协调配合,深挖源头、彻查严惩,保障全市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三是积极推动版权保护建设。充分运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等手段,努力提高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推动版权强市建设。以“剑网”专项行动为平台,开展重点作品版权、APP 领域版权、电子商务平台版权专项整治,抢占网络主战场;以“秋风”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查处各类盗版畅销书、工具书、教材教辅读物、电影电视剧及音像制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彻查彻办,形成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四是扎实有效抓好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把安全生产与执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完善领导干部挂包区县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区县文化执法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积极部署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全面彻底排查整治生产安全隐患。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文化市场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三、加强执法保障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两大阵地作用,打造“文化卫士在行动”工作品牌,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管工作,营造有利于文化市场执法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并维护“文化卫士在行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优化完善“淄博文化市场执法网”,形成线上与线下、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的宣传工作格局。二是建立执法责任制。建立局领导包靠区县文化执法工作责任制,集中时间在执法一线进行市场调研、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指导区县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为执法办案提供兜底措施。以执法办案为核心,建立执法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市局定期组织文化市场暗查暗访,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交办督办,及时组织实地复查。实行“四个一”督导机制,坚持每季度一报告、一调度、一讲评、一排名,及时掌握全市文化市场监管整体情况。三是完善考评办法。合理设置市场经营秩序和执法办案情况的评价指标并加大分值权重,突出平时考核在全年考核中的重要作用,把日常督查督办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使考核指标更能检验执法工作效果,使考核措施更能够推动执法责任落实。对工作推动力度大、执法成效明显的,适时在相关区县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对落实不力、没有明显进展的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市文化市场执法年度考核成绩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毕雪峰)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鲁ICP备07006879号
版权所有:淄博文明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山东淄博市张店人民西路24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