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在清明节来临之际,由淄博市红十字会、淄博市文明办、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卫计委主办的“传递爱心 传承生命”2018年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追思公祭活动在龙山陵园举行。市政府副市长盖卫星,市红十字会、市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市文明办、市卫计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活动。
在追思公祭活动现场,红十字志愿者向遗体捐献纪念碑敬献花篮,前来参加仪式的市民手捧鲜花,依次向遗体捐献纪念碑献花,并面向纪念碑鞠躬默哀。红十字志愿者现场朗诵了致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的诗歌——《生命的延续》。
盖卫星在讲话中指出,遗体器官捐献是造福人类的高尚行为,对促进医学研究、维护生命健康、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遗体、器官捐献者和广大志愿者,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道、奉献、博爱的境界和情怀,也为淄博作为全国文明城市书写了华彩的篇章。遗体、器官捐献,是利人、利众、利民族、利后人的高尚行动,在现代文明社会里,理应蔚然成风。各级红十字会要大力宣传普及捐献移植知识,使全社会认识到遗体器官捐献在救死扶伤、保护生命方面的重要意义,树立尊重生命、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博爱奉献的社会新风尚;希望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捐献志愿者队伍中来,造福人类社会;希望新闻媒体加大对捐献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希望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和支持我市的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共同推进这项爱心事业的发展。
据悉,淄博市遗体捐献登记工作始于2003年,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始于2010年。2009年,淄博市红十字会在龙山陵园建立了遗体捐献纪念碑,是继青岛、济宁之后,山东省落成的第三座遗体捐献纪念碑。2017年临淄区在全省建成首个区县级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市及区县纪念碑的建成,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提供了一个缅怀追思的场所,也因此被淄博市文明委命名为市级“精神文明共建基地”。截至目前,淄博市及各区县红十字会登记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386人、器官捐献志愿者63人,实现遗体捐献40例、角膜捐献70例、器官捐献5例,挽救了多名重症患者的生命,300余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这些捐献者中年龄最大的95岁,最小的不满一个月。志愿者来自社会各界,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也有普通市民。
来自全市各区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捐献者亲属,红十字志愿者共200余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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