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明委工作安排,2014年12月,省文明办启动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区)评选。经过基层申报推荐、严格测评审核、征求部门意见等程序,形成了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县(市、区)候选名单。为确保评选公开、公正、公平,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5年2月10日—2015年2月16日
联系电话:0531-82034331;
电子邮箱:wm82034331@163.com
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候选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列)
枣庄市、德州市
第四届省级文明县(市、区)候选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列)
济南市槐荫区、济阳县、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李沧区、青岛市城阳区、淄博市博山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枣庄市台儿庄区、垦利县、利津县、广饶县、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牟平区、招远市、长岛县、潍坊市寒亭区、昌邑市、昌乐县、济宁市任城区、微山县、金乡县、汶上县、东平县、五莲县、莒县、临沂市罗庄区、沂水县、费县、莒南县、德州市德城区、宁津县、临邑县、冠县、高唐县、邹平县、惠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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