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其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随着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不断发展,当前城市居民养狗的现象很常见,很多养狗市民不但将狗当做观赏物,更将其视为“家庭成员”。可以说,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对于主人而言,狗更是精神的寄托、排遣孤独的伴侣。
然而,由于市民素质参差不齐,狗乱排粪便、扰民、不牵绳导致过失伤人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甚至危害公共安全,给城市管理也带来不少隐患。个别因为养犬导致的纠纷矛盾、案件诉讼也屡见不鲜。之所以出现不文明养狗现象,和养犬人法律规则意识不足、个人文明修养、大局意识缺位有关。
饲养小动物的人不仅应有爱心,更要“博爱”,要“爱邻里、爱社会、爱环境、爱城市”;还要懂得担当责任,对待宠物犬要“饲养有责、管理有责、出行有责、卫生有责”;狗一旦进入公共场所,自己便是全责监护人,要有自律意识,要加强对所豢养的宠物管理,不能我行我素;要始终做到主动使用束犬链牵领、主动为狗清理粪便,主动带领狗避让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只有每一位主人将这些举手之劳的小事,内化为时刻遵守的准则,不忘社会责任,自觉维护他人利益,才能让宠物犬与社会和谐共存。
如今的高密度社区越来越多,居民较为集中,电梯、楼道、走廊、绿地等公共空间更加有限,如果养犬居民不守社会公德,不对自己饲养的宠物严格管理,所导致的卫生问题、扰民问题、安全问题会越来越多,邻里纠纷、矛盾也会与日俱增,小小的宠物狗,将会产生很多“不文明并发症”。这就需要在高密度社区居民更要多“为他人着想”,自觉将“文明养犬”落到实处。只有居民间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尊重,才能让“养犬问题”不成问题。
唯有各方都准确发力,形成合力,加强执法力度,倡导文明自律,创新宣传方式,唤醒文明意识,文明养犬才能逐渐成为一种习惯,才能推动我们的社会向着更加有序、美好的方向前行。(张店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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