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入夏至今,宠物狗扰民、伤人的事件屡屡见诸新闻。据统计,我国平均每年被猫狗咬伤的人数有4000万人,而其中多数为被狗咬伤。可以说养狗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城市文明发展和社区建设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随着祖国的日益繁荣昌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宠物成为不少家庭的选择,养宠物说明人民的物质生活已经得到满足,开始追求精神需要,是整个国家发展的一个体现。不过,在养宠物尤其是在养宠物狗过程中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居民遛狗过程中不栓狗绳;有的居民放任宠物狗随地便溺;还有的居民在小区养大型烈性犬给周围居民和自身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笔者在小区市场买早点时就曾遇到过这样的尴尬。市场里有一个烧饼店做的烧饼价格适中味道不错,我经常去买。这天去的时候赫然看到门口坐着一个庞然大物,仔细一看,是一只巨大的阿拉斯加!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狗,它蹲在地上估计得有1米5高!主人进店排队买烧饼去了,放着狗自己在门口蹲着。我心里就犹豫还要不要去买,再看门口排队的人,个个都是心惊胆战。试想一下:如果这只狗突然兽性大发怎么办?再说:即使牵了狗绳,狗真的咬人,一个人能拉得住吗?
有的居民对养狗问题不以为然,认为养狗是自己的事情,别人管不着,其实不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下五百元以上罚款。可以说,养狗不顾及他人,既不文明,又不合法。
文明城市是我们全市上下齐心努力的成果,得来不易,我们更要保持和发展文明成果。文明养狗体现的是我们的文明素质和自身修养,让我们从我做起,文明养狗。(张店区绿杉园小学 黄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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