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315”马上就要到了。每到这个时候,消费者的权益好像突然得到了重视,各种消费维权消息都会在媒体上大量曝光,央视每年的“315”晚会,更是会揭露出各种触目惊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和行为。“315”期间揭露出的问题也特别容易得到解决。所以,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我国,有了特别突出的作用,受到了广泛关注,也有别样的节日氛围。
这样的“315”,越来越像是一场特别的节日,就像多数人在春节大吃大喝,过了春节却整日减肥。“315”这个时节,所有媒体、消费者和监管机构的维权意识仿佛都在这一天被激活,而除却这一天的其他时间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现象还是屡禁不绝屡见不鲜。这显然出现了偏差:消费行为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消费者的权益也需要时时刻刻得到呵护,而不单是在“315”这一天。这一天我们过得越精彩,只能遗憾地说明我们平日里的维权依旧艰难。
笔者曾经在一篇文章里看到,在欧美发达国家,其实好多人是不知道“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因为他们维权像吃饭一样简单。便利的投诉渠道、高昂的违规成本和成为习惯的维权意识,让外国人忘记了 “315” 这一节日。近年来,我们国家在工商部门和各级消协的共同努力下,有了多种维权机制和手段,消费者维权也确实比以往方便了许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维权艰难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对比于国外动辄对侵权行为的天价罚单,我国对侵权企业和侵权现象的处罚仍然难以遏制违法行为。我们的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仍然处于绝对弱势,在举证自证侵权行为和现象时依然力不从心。
要想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时时保护,我国应该借鉴成熟国家的有益经验。对侵权企业和侵权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让其付出惨重代价,不敢再犯;对消费者个人在举证侵权现象和行为时合理保护,采取“事实自证”的原则,让维权成本降低;进一步畅通各项维权渠道,让保护消费者的监管机构和维权组织放下身段,降低消费者使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成本。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315”的确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侵权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但是长久来看,我国“315”演变成消费领域每年最盛大的节日,每年这一天的热闹纷呈是不正常的。让“315”从备受关注变成普普通通,让365天每天都成为维权日,应该是政府和社会需要竭力达成的目标。(市文联 司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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