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王安石有一首《元日》:“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短短28字,把迎接新年的热闹场面展现地淋漓尽致。自古而今,春节,是团圆的节日,是阖家欢庆的节日,更是饱含隐隐期望的节日。
春节的时候,全国各地有各种各样的庆贺新春的活动,带着浓郁的地方特色,凝聚着中华文明的文化精华。而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是古已有之的习俗,一直延续到今天。
习俗虽久远,问题却不断。不管城市或乡村,此起彼伏的鞭炮声难免让大家的“耳朵提心吊胆”;鞭炮燃尽后弥漫的烟雾不仅是污染环境的元凶之一,更是损害人体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的“隐形杀手”;年味散尽时,遍地鞭炮燃放的纸屑不光弄脏了大街小巷的“新衣裳”,更是让环卫工人苦不堪言;美丽的背后同时隐藏着危险,绚烂的烟花也可能引发凶残的火灾,让人们笑脸变哭脸……
广而告之,我们都是宣传大使。多管齐下,广泛深入宣传燃放烟花的危害,加大宣传禁燃烟花的政策新规,倡导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在祥和的节日氛围中,畅享快乐新年。
践行难得,携手共赴践行之路。牢记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自觉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在春节临近之际,坚决恪守规定,文明过节。
切忌袖手旁观,文明事大家事。安全文明、健康生活人人有责,对非法制作、运输、销售以及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阻止,坚决抵制,为营造共同的良好的公共环境尽自己的一份责任。带动身边的人积极行动,加入到文明过春节、监督禁燃烟花的行列中,人人参与、人人自觉遵守,共同营造和谐有序、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近年来,淄博市在防治环境污染上频出“大招”,下大力气,让广大市民有机会安心享受“淄博蓝”,在轻松欢快的环境氛围里生活、工作、学习。但这“淄博蓝”来之不易,守住更加不易,作为这片净土上的一份子,我们难道不应该更加努力地去守护吗?
春节临近,让我们谨记:烟花虽美,坚决禁燃,吉祥安康,环保文明。你我共勉!(沂源县税务局 王守凤 赵业琪)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鲁ICP备07006879号
版权所有:淄博文明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山东淄博市张店人民西路24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