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只有牢牢把握“创建依靠人民、创建为了人民、创建成果人民共享”的工作方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才会有坚实的基础,才能有不竭的动力。
创建文明城市,全民参与是关键。文明创建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从大处着眼,既有廉洁高效的政治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等因素;从小处着手,涉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次给老弱病残的让座,一个见面时的微笑,一声谢谢、对不起等,都是文明的组成部分。唯有全民共建、全民参与,“文明”才能无微不至、无所不在。所以,创建文明城市,人人都应是参与者,人人都应是责任人。
具体来说,“文明”在我们家中,要保持房前屋后的整洁美观,不乱搭乱建;“文明”在我们手上,要保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不损害公共物品,不乱贴滥画;“文明”在我们脚下,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随意践踏草坪,不乱穿马路;“文明”在我们心里,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个遵纪守法、热爱社会的好公民……积土成山,积水成渊,还要全体市民的积极小行动,将汇聚成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强大正能量。
创建文明城市,为民是根本。文明城市创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是为了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共享文明建设的成果,不断提高幸福指数,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所以,我们创建文明城市,要自觉深入群众,从群众最关心、与群众生活最密切相关的文明问题着手,持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准。也只有做到创建为了人民、创建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充分调动市民百姓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才能让文明更有持久性和生命力。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只有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对百姓居住环境、市容市貌、市民素质等多个方面进行整改提升,让群众看到创建工作给他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使文明城市创建成为顺民意、得民心的惠民工程。
让我们携起手来,全民参与,让淄博文明程度更高!(淄博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朱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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