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小长假来临,越来越多的人们喜欢旅游,因为旅游可以放松心情,与大自然亲近,享受户外的乐趣;旅游可以了解更多的风土民情,品尝特色小吃;旅游可以了解更多的历史文化知识,从中学习经验教训等等。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游客不文明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比如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游览游玩不讲秩序、乱刻乱画、踩踏绿地、攀爬树木建筑物,居住酒店随意破坏居住空间,留下大量废弃物,这些饱受公众诟病的旅游不文明行为,不仅影响到了其他游客的出行体验,也破坏了景区的生态环境。尤其是近年来出境游受到追捧,一些旅游陋习也被带到了国外,严重损害国人形象。
良好习惯的养成,与外部的规训有关,也与自我修养有关,但归根结底取决于双向的良性互动。在制度方面,国家旅游局依法制定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俗称“黑名单”制度,一旦游客被列入,其不良信息记录将被保存一至两年,而且将影响到其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2016年,国家旅游局在征求民众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文明旅游公约” :重安全,讲礼仪;不喧哗,杜陋习;守良俗,明事理;爱环境,护古迹;文明行,最得体。这10句30字的短语,已经成为了旅游新主张,不仅反映了民众共同的愿望和诉求,还便于民众接受和遵守,共同维护优良的旅游生态。
作为游客,当然有责任也有义务在思想上提高自己的文明素质,要主动遵守“文明旅游公约”,在自己的旅游过程中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用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感染他人,为维护良好的旅游环境作出贡献。
同时,在促进游客文明旅游方面,旅行社、旅游从业人员、导游以及旅游景点的管理者也责无旁贷,要向参团游客详细解释旅游目的地的基本情况,譬如风俗习惯、相关法律等等,以及文明旅游注意事项,面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要及时提醒和有效制止,不能听之任之。
总之,文明旅游不是一个简单的活动,还需要多方面的协力配合、共同努力,大力倡导文明旅游的社会氛围,每个人都树立“我是形象大使”的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入心入脑入手入身,从你我做起,从细节做起,点点滴滴将文明进行到底。(淄博市公安局柳泉分局 黄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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