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又迎来旅游旺季,游客文明,不仅反映个人素质,也关乎社会秩序和国家形象。国家旅游局率先出台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至今,已向社会公布了4批不文明游客。这些举动,对当事人是一种惩戒督促,对全民是一种警示教育,体现了中国社会加大整治、向旅游不文明现象说“不”的决心。
公共文明,是衡量一个国家公民素质高低和社会风气是否优良的重要杠杆之一。随着人们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时间和机会越来越多,人们追求良好公共秩序与和谐公共生活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过于看重私人地位和私人生活,过分主张个人权利、自我利益的个人和现象,必然会有脱离公共生活、丧失公共责任感的危险。因此,必须强化公民规则意识,不断养成公民公共行为文明,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法制建设,这将为培育和养成公民意识提供强有力的外部保障。一方面能进一步确保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在法律上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则有利于公民进一步加强权利意识,养成尊法、守法的思维方式,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的社会环境,督促公民公共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
其次,要加强公德教育,这是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增强公民意识的有效途径。用高尚的精神鼓舞人,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人,这种示范作用对于提高公民的文明程度至关重要。历来人们认为,道德对人们的约束没有强制性。但实际上,我国有些城市在公布市民文明守则的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罚则,这就要求公民要有规则意识,在一定的外力和强制力作用下,把遵守公德变为一种自觉的行动。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养成公共行为文明,必须强化公民规则意识,这是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养成公共行为习惯的关键。在公共领域发生的行为都要有相应的规则。公民养成良好的行为文明,一方面是维护公共秩序、守法守则,这是作为任何公民都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规则;另一方面是自觉修养原则,注意彰显社会公德,做有道德、有修养、有责任的公民,体现社会责任。
笔者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各种形式的公德教育和建设,强化公民规则意识,必然会促进养成公共行为文明,不断提高公民的公德意识和水平,进而提高全体公民的文明程度,加快文明城市的建设。(市水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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