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又到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设立,旨在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不知从何时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逐渐演变成了曝光日,在这一天,媒体会对行业内霸王条款、诚信缺失企业予以曝光,很多企业在这一天也诚惶诚恐,用加倍诚实守信来维护企业形象,客观上促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国是礼仪之邦,千百年来,人们对诚信尤为看重。孔子曾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在中国古代哲学家看来,诚信是人的修身之本,是一切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
著名徽商胡雪岩在杭州胡庆余堂药店中挂了一块“戒欺”的牌匾,他在跋文中写道“采办务真,修制务精,不至欺余以欺世人。”而事实上,胡庆余堂药店之所以能够蜚声于海内外,生意兴隆,其秘诀就在于“戒欺”二字。这则故事很好地向我们证明,“戒欺”二字是企业成功的秘诀,也是企业的无价之宝。
“经营之道在于诚,赢利之道在于信”,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诚信是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诚信缺失企业愈发难以立足,每年央视3·15晚会之后,被曝光的企业形象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影响,其产品销量在市场上也会受到很大的冲击。
在商言商,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无可非议,但所谓“君子爱财,取之以道”,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前提首先应建立在诚信经营的基础之上。诚信,拆开来理解,只有你诚别人才会信,人无信而不立,企业无信而不达。诚信,是品行更是责任,是道义更是准则。
作为一个企业,诚信无疑是生存发展的根本。诚信是促进企业内外有效沟通的桥梁,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获得最大利润的基础,是创造自我从而逐步走向强大的无形资产。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不少企业为了追求利益往往忽略了诚信,结果暂时得到了利益,却失去了长期发展的根基,最终导致破产倒闭。对于企业来说,比经济效益更为重要的是其社会效益,其在社会上的口碑对企业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口碑甚至能成为一个企业在市场终端取胜的利器。这也意味着,企业只有诚信经营,才能不断提高信誉度,从而形成巨大的吸引力不断赢得发展新机遇。
每当3·15来临之际,往往会有不少企业到处进行危机公关,以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保障自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的良好形象不是一天树立的,危机公关这种掩耳盗铃式的生存法则注定是一场闹剧,企业与其自欺欺人,不如把每天都当做3·15来过,每日都绷紧诚信弦,让诚信经营警钟长鸣,以百分百诚心对待消费者。只有天天都是3·15,才能让企业基业长青。(孙佳)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鲁ICP备07006879号
版权所有:淄博文明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山东淄博市张店人民西路24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