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是一座城市的最闪光名片,因为城市一旦有“文明”作为定语,就赋予了精神境界和道德修行的内涵以及友好礼让、卫生环保的外衣,这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定义和思想水平,而非某种物质指标。当前,各地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实施过程中,往往追求静态的、短期的、表面且硬性指标性的城市文明展现程度,比如短期普及文明礼让风气、文明交通行为、城市环保卫生,再好一点也往往是表面上满足市民生活需要的各种文明基础硬件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然而,为民务实的、持久性的、由内而外散发的文明效果却更是文明创建的大方向和本质使命。
创建文明城市要有内外一致的统一,外在的城市形象和文明行为自不必说,我们要把市民文明素养的提升和城市文明品格的升级作为文明创建的本质目标和内在追求,如果仅仅为了迎接文明城市检查而搞一些突击活动,开展一场运动式的作秀活动,甚至大兴土木建造文化设施,表面上作出文明姿态,但实际上却在文明道路上背道而驰,远离了创建文明城市的主旨和初衷。“文明城市”的建成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的是经年累月的精神积淀和素质培育,应该注重对文明因素的积累,提取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文明素养风尚,逐步分阶段播撒文明成果,在整个社会上形成讲文明、崇尚文明的社会氛围,社会文明的成长才有内外统一的和谐环境,广大群众才能真正享受到创建文明城市的果实。
在文明内核形成内外统一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有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情和积极性,更要有创建文明城市的合理思路和科学方法。不同城市由于各自独特的历史原因和居民生活条件差异,文明的程度必然存在着区别,因此各个城市应该根据自身地域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因地制宜,以相应方式给予培育,抓好基础建设、特色品位、综合管理、市民教育等各领域的培育和培养,从思路上厘清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文明培育之间的关系,从机制上培育文明力量的发展壮大,从行动上把文明精神传播到社会各个角落,让城市文明成果惠及百姓。
文明创建的精髓在于“以人为本”,市民的文明素质决定者城市的文明程度,文明创建才能体现标本兼治的实在价值。提高人的素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要攻克一些长期沉积下来的民生顽疾,解决一批老百姓所关注关心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根子上对症下药,把市民培育成城市文明守护者和创建者,使城市建设具备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始终把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才有可能使得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推进,谱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和谐文明合奏曲。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只有有了高素质的人,才能实现高效率的文明进步。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是一个城市充满和谐的根本原因。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一切工作好坏的最终标准。政府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最高目标,作为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市民打造出一个清新优美的生活创业环境,实施货真价实的民生工程,为群众办好每一件实事,关心帮助困难群众,从扶贫助困、助残助学,到下岗再就业、关爱老年人,把老百姓的生活当成头等大事,在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中建立起相互信任的政民关系,带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文明程度更上层楼,文明创建的真谛就在于此。
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外一致统一,就是每个人都成为城市的建设者和参与者,为创建文明城市注入强大动力和源泉,让人民充分享有自己的创建成果,实现文明创建的良性循环,这也是每个城市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最应该积累和借鉴学习的宝贵经验。(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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