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2021年,全国交通安全日走过十年。我市连续十年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推动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越来越多的交通参与者加入到文明出行的队伍,城市交通更文明、更和谐。十年来,淄博公安交警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与发展,围绕活动主题,深化部门协作,凝聚推进可持续交通共识,形成交通文明社会治理合力。
10年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有了显著提升,绚烂的社会文明新貌逐渐成形。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载体。十年来,出行方式逐渐变化,交通流量逐渐加大,淄博公安交警以人为本、以智开道,把“群众满意”作为智慧化交通核心,顺应大数据智能化发展潮流,积极探索试点先行,破解交通管理难点问题。依托大数据分析研判、重新设计算法、建立数学模型,张店交警在具备条件的12条主干道建立起“五纵七横”区域绿波网,实现了区域内68个灯控路口的绿波协调联控,通过第三方平台评价,区域内平均车速增加15%以上,平均交通延误率下降29%以上,有效提高了通行效率,缓解了交通拥堵。
紧紧围绕公安部“放管服”改革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总体部署,创先争优,狠抓落实,研制“真招”谋划“实措”,先后创出了数字化交警中队、全国一等车管所、缉查布控系统应用、“警保医联动”新模式等一批在全省叫得响的“淄博交警品牌”。
推动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43条新建道路逐步实现交警部门全程参与道路设计、施工、验收,有效避免了道路“隐患增量”。截至目前,共对49条道路落实“三同时”制度,对10余个在建重大项目启动了“三同时”工作流程,从源头上改善了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有效预防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今年1月,市政府印发《淄博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项目规划设计的前置条件,公安交警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邀请专家进行联合审查。今年以来,淄博市共对42个建设项目实施了交通影响评价,提出建议223条,从源头上遏制了隐患增量。
10年来,道路交通安全从自上而下的灌输,变成了自下而上的推动,从“剃头挑子一头热”到“参与者有其责”,后者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为了推进社会共建共治工作,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开展“零酒驾”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市确立“零酒驾”创建示范点,向各级纪检部门和文明办抄告酒驾醉驾违法驾驶人,全市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年大幅下降。“一盔一带”守护行动,依靠社会力量,大手拉小手,让头盔佩戴率大幅上升,由过去“劝导戴”到“主动戴”。
10年前,驾驶人出门需要带驾驶证,如今,驾驶证电子化,出门带手机就可以;10年前,办理车驾管业务需要排长队,如今,通过交管“12123”APP,众多事项在线办理,一次也不用跑……10年来,从“醉驾”入刑到“两超一危”入刑,从“减量控大”专项整治行动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淄博公安交警运用法治、科技、社会、道德、舆论的力量,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事故起数呈现“双下降”态势。
走过10年,淄博公安交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有解思维,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交通出行环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接下来,淄博交警将继续打造共商共治共赢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格局,为淄博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淄博,每天都是交通安全日。(冯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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