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制定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出多措帮助企业复工稳岗。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梅建华说,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设立用工补贴,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春节期间复工复产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用工补贴;对2月10日后1个月内复工复产新吸纳就业的,每新吸纳1人,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是降低社保成本,允许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缓缴社保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自3月1日至12月31日,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1个百分点。
二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允许申请按最低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此外,山东省降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门槛,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降低残保金负担,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鼓励创业就业。(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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