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1月9日、10日,博山区、张店区、淄川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沂源县7区县监察委员会陆续挂牌。此前,7区县人民代表大会陆续选举产生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经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任命了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区县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区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各区县委书记认真履行“施工队长”职责,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各区县纪委负好专责,组织、检察、编制等部门单位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倒排工期、按图施工,完成了编制划转、内设机构调整、人员转隶等工作。此次改革撤销了区县监察局和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各区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随即召开组建会议。会议强调,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准职责定位,树牢“四个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好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职责。加快流程再造、纪法衔接,加快人员融合、工作磨合,努力把改革后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带头遵规守纪、主动接受监督,打造过硬队伍,在新的起点上,展现新形象、争取新作为。
新当选的区县监委主任表示,将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据了解,除以上7个区县外,高青县将于近期召开县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完成监委组建挂牌。(淄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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