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建成美丽中国的政治考量、战略抉择和坚定决心。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坚持将这一发展理念作为行动纲领,立足全市重化工业污染结构偏重的实际,坚持以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以铁的意志和决心强力推进环境治理,全市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
一、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
一是树立政治意识,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和政治站位。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站稳立场,保持定力,做到学以致用,以十九大精神解决生态文明领域当前突出矛盾问题,研究起草《淄博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淄博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初稿)等政策,谋划推进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政治要求,指导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全力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是树立大局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委“一个议题”+“三个第一时间”+“三张督办清单”制度要求,对标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层层动员,将改革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
三是树立核心意识,思想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统一领导,是指导行动的重要标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始终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是树立看齐意识,严守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看齐意识,严格按照“三个看齐”、“三个坚决”的政治要求,经常性组织开展对标找差活动,深入查摆在改革工作中是否存在“慢半拍”和“看不齐”的问题,主动进行调整、纠正、校准,确保不逾越政治红线,高标准推进改革事项落实。
二、以科技为引领,以实干为基础,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一)坚持“科技治污”的发展理念,全力打造绿色生态产业链。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做好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和治理,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夯实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发展思路,推进环保科技、标准和国际合作工作,积极推进污染行业废水废气处理、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水稳定达标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燃煤烟气脱硫脱硝、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先进技术交流对接,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全力转化推广一批先进成熟技术和成果,有效支撑科技治水、科技治霾、科技治土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市镇办及敏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和全市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提升改造建设,新建95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36处水质自动监测站。
(二)坚持“水清天蓝”的治污理念,全力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跨区域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化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污染治理成效,持续抓好“散乱污”企业治理,目前为止,4779家已全部完成“两断三清”,关停9523家。大力实施“引水入孝”“引水入萌”工程,推动市域内所有河、湖、库互联互通,构建起“八河联通、六水共用、清水润城”生态水系,投资130亿元对孝妇河、猪龙河、乌河等水系实施河道清淤、管网改造、生态治理和景观塑造,累计整治河道200多公里,清淤和扩挖渣土512万方。
三、加强自主创新,不断提高基层改革积极性
(一)加强部门联动,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淄博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统一决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加强压力传导、考核问效,压实各级各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责任。加快建立全局一盘棋的工作大格局,不断深化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频次,着力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综合防治,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矿山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污染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沂源县打造环保“天网”工程,实现环境监管智能化。沂源县率先在我市实施了环保“天网”工程,有力地预防和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县、镇(街道)、村(居)三级网格模式,建成二级网格1个、三级网格13个、四级网格85个(以责任区为单位),设置网格监管员2124名,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100名。近两年,沂源县投入环保监管资金1619余万元,用于环保智慧平台、环境监控中心、信息共享中心等项目建设。环境监控中心将重点工业点源全部覆盖,安装高清摄像头141个、视频监控系统7套、高空视频监控系统1套,做到实时监控;信息共享中心将工业企业审批情况、监管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实现共享,确保随时查询;移动执法配置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执法箱,实时上传监察情况。依托环境监控中心,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103套,将全县43个重点污染点源纳入在线监管平台,将23家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联网上传,能够实时监控企业排放情况、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四、以民为本,不断提升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不断提升群众环境满意度。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按照“延时、预约、上门服务”要求,提前介入,上门审批,做好项目落地的政策指导。对所有审批事项均纳入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培训,提高审批效率,截至目前,共审批项目58个,验收项目61个,许可事项99个,后评价报告备案11个。充分发挥“12345”市民投诉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淄博市人民广播电台《环保热线》栏目和新浪微博等媒介的作用,积极受理公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按照“第一时间接访,2小时反馈、7日办结”的工作原则,24小时受理群众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切实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群众对环境满意度不断提升,2017年,共受理环境信访事项3370件,共办结3363件,回访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舆论氛围。建立淄博环保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我市环保工作知晓度、参与度,通过报刊、媒体等新闻媒介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通道,全面报道生态淄博建设领域取得的成就,加大对环境违法的曝光力度,增加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监管的积极性。4月下旬至5月初,中宣部组织中央媒体、山东省委宣传部组织主要媒体,对我市生态建设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进行采访并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并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在《人民日报》刊登,2017年,媒体刊发稿件1950篇。2017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对“散乱污”治理、诚信红黑榜等有关工作进行了新闻发布,各大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
五、树立坚定的核心意识,始终坚持党委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构建“党政同责”工作格局,切实压实各级环境治理责任。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抓环保工作,每月联合主持召开生态淄博建设调度会,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抓两头、促中间”要求,采取抓正反典型形式,查找不足,推动整体工作进展。出台《淄博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关于加强生态淄博建设督查问责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扎实开展生态淄博建设全面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工作。结合生态淄博建设调度会通报的重点环境问题,研究建立了重点问题提级调查长效机制,对每月生态淄博建设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区县重点环境问题,群众反复投诉,上级挂牌督办,媒体多次通报、长期未得到解决的环境问题等展开提级调查工作。对监管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组织或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结果通过报刊、媒体等向社会公开,确保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构建“铁腕治污”工作格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异地执法、“双罚”制度,加大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措施实施力度,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的严打严处高压态势。不断完善政法系统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创新建立公安环保“规范化联勤、实体化联动、信息化联通”的三联机制,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着力打造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淄博“刑责治污”品牌。2017年,累计审议违法行为立案案件34件,讨论陈述申辩意见24项,召开听证会2次,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法案件18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4件,行政处罚决定书34件。处罚金额合计1010.97837万元,处罚入库金额857.97837万元。(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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