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淄博高新区四宝山街道甘家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内,几名居民正在办理事项,说起我市将全面“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时,大家高兴地打开了“话匣子”。
“这是大好事!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危险,而且污染环境,我们要一起努力,坚决不放鞭炮,让新鲜的空气常驻身边。”
“过年的时候,用买鞭炮的钱买些鲜花放在家里,又漂亮,又时尚,不放烟花爆竹,过年同样快乐。”
甘家村社区物业公司经理刘开华介绍,早在去年春节前,村委就征求大家意愿,发出“杜绝烟花爆竹,营造生态环境”的倡议书,居民积极响应,去年过年时基本没有放烟花爆竹的。今年全体村民都纷纷表示,坚决响应政府号召,杜绝烟花爆竹,过一个生态欢乐年!
今年元旦假期,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高新区相关部门加班加点,研究制定全区范围内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元旦后一上班,各部门、各单位迅速行动起来,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具体措施,一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行动全面铺开。
1月5日,在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内,志愿工作人员将一份份《高新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送到办事群众手中,人们对净化空气、保护环境的这一倡议纷纷点赞;在高新区华侨城实验小学,几百名小学生在老师的引领下,签下了不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
高新区城管执法局执法科科长徐俊庆说,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违规燃放、非法销售、兜售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为全区人民营造宁静、洁净、宜居的生态环境。高新区安监局副局长崔艳说,高新区主城区禁止燃放,禁放区内严禁设置销售摊点,同时制作了公益宣传动画片,在区内各单位、社区、学校循环播放,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群众不放少放,为减轻大气污染出一份力。高新区公安分局负责人表示,将加强禁放限放工作的安全管理,禁止燃放大型焰火,依法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刑事、治安案件,对违反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据悉,高新区禁放区域为济青高速路以南、淄东铁路以西,非禁放区域的禁放部位包括: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高压电线、变压器、变电所,存放机动车的停车场,生产、经营、存储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之内;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水、电、燃油、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老年公寓、幼儿园等地;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电影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公墓、祠堂等殡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高新区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烟花爆竹禁放限放作为改善环境、培养绿色文明生活方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高新区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淄博日报)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鲁ICP备07006879号
版权所有:淄博文明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山东淄博市张店人民西路24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