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民政局专门下发《关于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重点从六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平安过节。
着力抓好各项救助优抚政策兑现落实。部署开展“走基层”摸底排查活动,重点摸清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孤儿、受灾群众等七类特殊困难群体人数,建立台账,全面准确掌握他们的基本生活状况及当前过冬、过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春节前,及时足额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保障金、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金等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扎实开展寒冬送暖活动。针对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后仍困难的群众,建立专门台账,纳入重点走访慰问范围。节日期间,市级统筹安排走访慰问城乡低保对象、支出型贫困家庭以及部分农村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区县结合辖区困难群众实际,分级、分层次安排好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和为优抚对象送年画、贴对联活动。
积极开展慈善专项救助活动。针对困难群众过冬、过节特殊需求,扎实开展“善衣暖心”“善助家园”等系列慈善救助活动。将市级“慈心一日捐”资金全部用于城乡患病困难群众大病救助的二次救助,经医保、商业保险报销和民政医疗救助之后,再按其领取救助金额的12%给予补助。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群众性慈善活动,通过捐衣捐物等方式,帮助山区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切实抓好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市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24小时值班、街头巡查、启动中心城区救助点、分类救助等措施,加强街头巡查和救助力度,确保不发生冻死、饿死等极端事件。
严守道德安全底线。部署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对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的机构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节日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巡查检查制度,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和岗位要每日巡查并做好登记,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加强检查督导。制定了全市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督导检查方案,市民政局成立六个督导组,近期将分赴区县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区县抓好落实,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过节。(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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