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下午3点,距离元旦假期还有两个小时,临淄区文明办依然一片忙碌,不断有各单位的工作人员前来领取材料。“25万份《倡议书》,要让每一个临淄人都看到。”临淄区文明办副主任吕朔琦指着屋子正中堆成小山的印刷品说。
吕朔琦所说的《倡议书》,是临淄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关于“移风易俗远离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近年来,临淄区委、区政府不遗余力进行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生态修复,让‘蓝天常有’不再是梦,如果因为肆意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是每一个临淄人都不愿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说起发放倡议书的初衷,临淄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王玲霞说。
《倡议书》内容包括:城区人口密集、楼群林立,属生态环境脆弱区,倡议在北齐路以西、南外环以北、一诺路以东、北外环以南范围内全域全时段停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贴对联窗花、放电子鞭炮、吃年桔迎吉等方式来表达祝愿。在农村,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存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期间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祖。春节之外的其他节日和企业、个人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不擅自制作、运输、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烟花爆竹点。
2017年12月27日,临淄区成立了由30个区直部门、镇和街道主要责任人任成员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临淄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从区直机关到镇、街道等数十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其中包括责任书、承诺书签订,对所属部门禁燃禁放宣传教育督导考核,确保无人违规燃放,组织代表在区属电台和电视台做表态发言等,考核结果与全区环保工作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挂钩。《办法》不仅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标语、禁放区域和非禁放区的禁放部位,还明确规定,不在禁放区域的镇街道也要按照规定划定燃放区域并向领导小组报备,此外,并无隶属关系但坐落在临淄境内的齐鲁石化公司和华能辛店电厂也被提及,并由专门人员负责对接。
2017年12月29日下午,临淄街头的电子显示屏上已经开始滚动播出禁止燃放标语。更大规模的行动正在进行中,“我们已经明确了多种渠道,确保城区每个居民、农村每个家庭都能收到一份《倡议书》,在全区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舆论氛围,全民总动员,捍卫‘临淄蓝’。”王玲霞说,除了倡议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带头禁放,公安、环保、安监、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劝诫引导,宣传、教育等部门做好宣传教育,临淄还出台有奖举报措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监督积极性,“在禁放区域、非禁放区禁燃部位发现燃放现象,市民可拨打8189000进行举报,举报1次可获得20元电话费充值。”
一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捍卫“临淄蓝”的行动,正以前所未有的态势席卷临淄。(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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