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电动车出行,就敢我行我素逆行?这也会被处罚!昨日早高峰时段,记者跟随张店交警大队七中队民警在张店世纪路联通路路口开展不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整治。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世纪花园小区部分居民为图方便少绕路,骑电动车从南门直接左拐,选择逆行,破坏了各行其道的出行环境与规则。其中,10余辆电动车因违法逆行被执勤民警口头警告和教育。
当天上午8:10,在联通路市人防办路段,一名青年女子骑着电动车,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被执勤交警拦下后,指出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随即,另一辆电动车也被拦下,民警对其同样进行了口头警告和教育。“我住在世纪花园,刚从前面出来,想抄个近道逆行。”车主王女士说,如果骑车从门口要通过联通路才能到对面车道,不仅耽误时间,还很麻烦。“早知道不安全还违法,我就不会再这样骑车了。”对于骑车逆行的违法行为,市民们纷纷表示以后会注意,不再逆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据七中队协警高天传介绍,电动车违法逆行,不仅容易导致交通堵塞,还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这次开展的不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将通过严查严管等手段,实现长效管理,以督促市民养成文明行驶习惯。(晚报记者 孟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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